“枣阳某信访件办理存在应立案未立案、处理偏轻等问题。襄州某信访件办理存在遗漏问题线索未核查、已核查事实不清晰等问题……”近日,湖北省襄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将信访举报办理质量“三级评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向29个承办单位(部门)反馈。
为做好信访举报这个“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襄阳市纪委监委开展信访举报办理质量“三级评查”,按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置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管理规范”等标准,对2023年1月至9月转办且已办结的107件纪检监察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业务范围内初次信访举报办理案卷进行检视、分析和评比。
“我们出台《信访举报办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试行)》,细化评查重点、打分标准、档次评定等,确保打分尺度统一、查找问题精准、工作程序严谨。评查实行扣分制,根据分数划分为‘优质’‘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襄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李丰介绍,第一级评查是自我评查,由全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市纪委监委各相关部门自行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信访举报件“过筛”;第二级评查是交叉评查,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按比例抽取信访件,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负责人和市纪委监委4个监督检查室、干部监督室业务骨干组成两个评查专班,分别对市级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信访举报件开展交叉评查;第三级评查是复核,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按比例抽取信访举报件,对自我评查和交叉评查结果分差较大的进行再次审核。
“不仅是对别人工作的检查,更是对自身工作的反省,在比学赶超中,既增强了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又学到了新的办理思路。”一名参与评查的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说。
评查结束后,襄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通报评查结果,针对普遍性问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对个性问题逐案列出清单实行“点对点”反馈,并将整改情况纳入下期评查内容,促进承办单位(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业务本领、提高工作质效。
在2024年第1次“三级评查”中,襄阳市纪委监委共发现问题14类383条,印发情况通报1期、分析报告1期。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喻娥
编辑:张晋滨